该项目申请对象为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
申请流程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可作为代申请人,通过户籍地红十字会向天使阳光基金提出资助申请。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医院)填写《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以下资料,经户籍地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县级或地市级红十字会:
1、能证明申请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如属城乡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患者相应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等。
3、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先心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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