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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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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帮扶困难家庭重症患儿,减轻其医疗诊治负担。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开展年度“幻方慈爱基金”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救助原则
1、救急、扶危、济困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台州市户籍;
2、0—18周岁;
3、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肢体残缺患儿、其他经儿童大病救助项目专家组认定病种(见附件)的低保、低边或因病致贫患儿;
4、参加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儿年度内(年10月1日—年12月31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包括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与疾病相关的药品及安装假肢等)。
三、救助标准:
1、白血病。正在进行化疗且未移植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3万元,进行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6万元;
2、恶性肿瘤。恶性肿瘤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5万元;
3、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机构鉴定为简单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2万元,鉴定为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3万元;
4、尿毒症。医院进行血透保守治疗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2万元,已进行肾脏移植治疗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6万元;
5、肢体残缺症。因先天或突发事件导致肢体残缺且为首次安装假肢的患儿:前臂或小腿截肢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2万元,上臂或大腿截肢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3万元,肩离断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4万元,髋离断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5万元;
6、其他经儿童大病医疗救助项目专家组认定的病种的患儿年度内援助上限为3万元,救助金额不得超出患儿医疗票据个人支付总额。
四、救助流程:
1、符合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向所在县(市、区)慈善总会申领《“幻方儿童慈爱基金”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申请表》。
2、填妥后递交县(市、区)慈善总会,由县(市、区)慈善总会审核患儿家庭户口簿、相关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原件或低保、低边、特困证复印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诊断证明、医保部门出具的年度医疗费用明细表或医疗票据。
3、各级慈善总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批核对,由台州市慈善总会报省慈善联合总会核准后,公示救助名单,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救助。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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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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